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江西稀土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》,启动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如下:
一、支持方向
重点支持中重稀土元素在稀土磁性材料,稀土发光材料,稀土激光、闪烁晶体材料,稀土催化材料,稀土储氢材料,稀土合金材料,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,稀土资源与环境等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及其应用。
二、支持方式
2019年度申报类型分为A类、B类技术研发项目,其中A类指适宜于规模化生产应用(已通过中试)的项目、B类指适宜于具备中试条件(已通过小试)的项目。项目经公司研究发展部初审、同行专家评审、公司批准后给予立项。资助额度为5-20万元/项。
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外拨,特殊情况须报请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。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要求,按规定报销项目费用。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需要占用所在单位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条件的,所在单位可计提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%作为资源补偿费、管理费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条件
1.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,并在所申报项目方向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年龄不超过55周岁;
2.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并能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保障;
3.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(二)申报材料
1.江西稀土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;
2.附件材料: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已有研究基础证明材料、职称或相应学历证明等;
3.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、附件顺序,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,申报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及电子版一并上报;
4.申报截止时间:2019年4月30日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邹征刚
电 话:0797-8312051 18270724473
邮 箱:xtgncl@126.com
通信地址: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,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工程研究院四楼
邮政编码:341000
江西稀土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2019年3月25日
附件2 开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